一月七日上午Charlie Hebdo(Charlie週報)被兩名蒙面人攻擊,造成十多名插畫家喪命,他們是多數法國人皆知曉的諷刺插畫家。隨即在八日上午另一男子在Montrouge攻擊一名處理交通事件的員警致死,並造成另一名員警重傷。至此,已展開兩名蒙面人緝捕行動的法國警方,也將這名男子列入緝捕對象。隔日上午當軍警方與狹持一名人質的兩蒙面兄弟在巴黎東北方工業區Dammartin-en-Goële對峙時,八日攻擊事件的男子則在下午一時於Porte de vincenne附近一間猶太超商挾持十多名人質,並造成四名喪命。這兩地的三名嫌犯最後都在槍戰中身亡,然而超商挾持者的女友則繼續逃亡。 雖然一連串攻擊與追捕事件暫告段落,法國各地也在這週末為無辜的喪命者進行集會活動以示哀悼,但連續三日的事件觸發的絕非言論自由或恐怖攻擊得以解釋,它掀開的是法國社會與穆斯林之間的緊繃關係,移民政策的友善程度,歐美強權國家與中東地區的國際互動,以及穆斯林遭污名化為恐怖攻擊。同時令人反思何謂言論自由?要如何看待被法國奉為最高價值的世俗主義? 目前沒太認真思索這些問題,僅就所知所感寫,並回望臺灣;為避免難解的思緒更複雜,也尚未參考他人意見。 首問的是面對Je suis Charlie(我是查理),我沒有辦法輕易放上臉書版面的原因。這個標語的出現是為捍衛對Charlie Hebdo報社那種諷刺時事、政治、宗教等的插畫風格所承載的言論自由,這些拿著這標語的人,過去可能也是被諷刺的對象,但他們認為Charlie報社有權利以嘲諷方式發表對各人事物的觀點,他們的概念是「我雖然不贊同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因此,當Charlie報社插畫家遭攻擊喪命時,千千萬萬個Charlie相繼現身,期望言論自由繼續存在,期望像Charlie這種諷刺風格的言論自由可以繼續存活於這社會。因此,首場事件繞在捍衛言論自由(Charlie們)與攻擊言論自由(攻擊報社者)的癥結點上。 正是這樣二元的分法使我無法迅速換上Je suis Charlie。首先,我也捍衛言論自由,原因之一可參照臺灣戒嚴時代或法國大革命前政宗未離的時代氛圍,人民一言一行都被監視著,分秒遭受喪命威脅;原因之二,言論發表的自由利於多元思想的傳播,它使各類別的意見得以放在同一個平台上供眾人檢視、汲取或唾棄,進而人民的選擇範圍擴大。因而我想說Je suis Charlie。 然而,我無法輕易說出口,因為當我考慮攻擊者長期間接遭受報社諷刺畫暗指為某種形象時,心中亦油然憤慨,其一,這些諷刺畫自私主義地只顧及自身言論自由,卻未考量被暗指者的感受,其二,Charlie作為報社即掌有話語權,因而諷刺畫透過媒體傳播,完全足以深入人心造成刻板印象,因而難保愚痴公眾對暗指對象的污名化,其三,言論自由被法國境內人視為法國重要社會價值,因而容許這種諷刺幽默,卻忽略諷刺內容已抵觸另一族群的重要社會價值。基於如此,我不予苟同言論自由在內容上的無限上綱。 媒體言論自由的棘手就如同藝術中談創作自由,一直沒有答案。同樣一件作品,並不存在眾人皆叫好或眾人皆批評的狀態,因而,同一幅諷刺畫在某些人眼中是幽默是可接受的,卻會激起另一群人的反感及仇恨。如此,言論自由不是個絕對價值,而是個大哉問。 最終並沒有換上也沒有分享標語Je suis Charlie。即便嫌犯身亡,千萬個Charlie也會在週末於各地聚集以示哀悼及壯大對言論自由的信念,但我依然無法理直氣壯地舉起Je suis Char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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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離開臺灣到法國時, 本以為還可以依靠無名寫點生活樂趣給家人朋友看, 沒料到在我回憶完申請學校的手續後它就關閉了, 匆匆下載大學時代的無病呻吟至今還沒回顧, 2014過著作文都寫不出來哪還有時間寫日記的莫名生活後, 2015新願望之一是認真寫日記, 古人要人吾日三省吾身, 我若能每日一省吾身就算完成今年一個小願望了。 然而,日記終究是面對自己,相對私密也相對更多龐雜的思緒, facebook太過裸露坦承,有些話實不需向半生不熟的朋友解釋, 因此,blog的被動性公開成為選擇, 除了無需解釋的陌生人,訪客應該是幾個重要的人。 我謝謝尼尼無意的提醒, 讓我重新考慮寫blog的事, 書寫一直是我整理龐雜思緒的方式, 過程與內容有時極度私密, 如果我只寫在個人日記, 那將失去書寫本身具備的溝通傳播功能, 龐雜思緒因此未必梳理完整,立場未必堅不可破。 希望blog的練習可以讓我在書寫上有一點成長。 然而肯定的是,對我而言, blog的經營就像是一件作品的實踐, 我希望它呈現什麼樣貌? 現在,我確實還沒有明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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